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工作,增强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和应急防护处置能力,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和《合肥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实[2025]2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3级、2024级学生,从事实验教学、科研、实验室管理的教师。
二、培训时间
4月13日至5月13日。
三、培训内容
按照各二级学院学科专业特点设置的《实验室安全教育》课程。采用线上培训,电脑端或手机端登录超星教学平台(操作方法见附件),逐一完成每章节的学习内容,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视为培训合格,考试成绩计入学生学业成绩表。
四、培训要求
实验室安全教育是确保实验室安全、保障教学活动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请各二级学院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安排本单位师生的学习工作,确保全员参与、应学尽学。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更具体、更精准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落实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制度工作要求,达到预期培训效果。
联系人:李新,电话:65111875。
特此通知。
附件:合肥师范学院超星尔雅通识课学习手册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