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工作,增强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和应急防护处置能力,切实增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非毕业班学生,实验教师。
二、培训时间
3月11日至4月10日。
三、培训内容
按照各二级学院专业设置的《实验室安全教育》课程。采用线上培训,电脑端或手机端登录超星教学平台(操作方法见附件),逐一完成每章节的学习内容,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视为培训合格,考试成绩计入学生学业成绩表。
四、培训要求
实验室安全教育是确保实验室安全、保障教学活动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教育,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更具体、更符合学科专业特色、更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落实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制度工作要求,达到预期培训效果。
联系人:刘湘湘,电话:65111875。
特此通知。
附件:合肥师范学院超星尔雅通识课学习手册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