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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4  编辑:刘湘湘  核稿:魏征  终审: 赵朋  点击:

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开学前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保障新学期实验室安全以及教学科研任务的有序开展,根据学校安全工作总体部署,决定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月14日-18日。

二、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是否明确,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上墙。

(二)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通风系统、危险化学品存储设施等是否完好有效,安全标识是否清晰规范。

(三)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检查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是否规范,台账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仪器设备运行情况:检查大型仪器设备、高温高压设备、特种设备等是否定期维护保养,运行状态是否正常。

(五)环境卫生情况:检查实验室环境卫生是否整洁,是否存在杂物堆积、堵塞安全通道等现象。

四、工作安排

(一)开展自查自纠

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对所属实验室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和存档,于2月18日前将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报告(包括检查情况、隐患清单、整改措施等)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电子档发送至邮箱:443459223@qq.com。

(二)现场检查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组织专人对全校实验室采用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的形式进行督导和抽查,根据抽查情况认真研究存在问题,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使用、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积极、认真、负责地开展开学前实验室安全自查,把新学期安全排查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二)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教育,提高意识。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联系人:刘湘湘 联系电话:65111875

特此通知。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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