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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的安全防护

发布日期:2023-09-11  编辑:刘湘湘  核稿:魏征  终审: 赵朋  点击:

一、防毒

(一)实验前必须熟悉所用化学品的毒性、危害特性及对应防护措施。

(二)操作硫化氢、溴气、二氧化氮、浓盐酸、氢氟酸等有毒气体,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三)苯、四氯化碳、乙醚、硝基苯等蒸气具有毒性,长期接触会降低嗅觉敏感度,需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使用。

(四)苯、有机溶剂、汞等可经皮肤吸收进入人体,严禁直接接触皮肤,必要时佩戴防护手套。

(五)实验室内禁止饮食、饮水,不得将餐具带入实验室,避免毒物污染;离开实验室及饭前,务必彻底清洗双手。

二、防爆

(一)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时,遇电火花等热源极易引发爆炸,使用时严防气体泄漏,保持室内通风。

(二)大量使用可燃气体时,严禁使用明火,同时避免电火花、撞击火花等点火源。

(三)叠氮铝、乙炔银、乙炔铜、高氯酸盐、过氧化物等受震动、受热易爆炸,使用与存放需格外谨慎。

(四)强氧化剂与强还原剂必须分开存放,严禁混放混存。

(五)久置乙醚使用前,需先检测并去除可能生成的过氧化物;涉及爆炸风险的实验,必须采取可靠防爆措施。

三、防火与防灼伤

(一)防火措施

1.乙醚、丙酮、乙醇、苯等有机溶剂易燃,大量使用时,室内严禁明火、电火花及静电放电;实验室不宜大量存放,使用后及时回收处理,禁止直接倒入下水道。

2.白磷、金属钠、金属钾、电石及金属氢化物等易自燃,铁、锌、铝等粉末比表面积大也易在空气中自燃,此类物质需隔绝空气密封保存,使用时规范操作。

3.实验室起火应冷静处置,根据燃烧物选用水、干沙、二氧化碳灭火器、四氯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

4.严禁用水扑救的火情:

1金属钠、钾、镁、铝粉、电石、过氧化钠火灾,应用干沙灭火;

2汽油、苯、丙酮等比水轻的易燃液体火灾,可用泡沫灭火器;

3灼烧金属或熔融物火灾,用干沙或干粉灭火器;

4电器设备、带电系统火灾,可用二氧化碳或四氯化碳灭火器。

(二)防灼伤措施

1.强酸、强碱、强氧化剂、溴、磷、钠、钾、苯酚、冰醋酸等具有强腐蚀性,严防溅到皮肤或眼内;液氧、液氮等低温物质也可造成严重冻伤,操作时做好防护。

2.一旦发生化学灼伤或低温冻伤,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理并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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