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6〕42 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强化红线底线意识。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常态化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与整改落实,坚决防范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压实各级安全责任。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健全完善全员实验室安全责任制,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推动安全责任压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切实承担起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三)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准入考核和应急处置培训,严格落实风险评估、个体防护和过程管控,紧盯重要危险源、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全面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全面自查与风险台账建立(6月1日—6月15日)
1.各二级学院严格对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参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1),逐房间、逐设备、逐环节梳理排查安全风险点,详细登记风险类别、风险描述、管控措施及责任人,并实施动态更新、实时监测、精准管控,确保形成“一室一表、一院一台账”。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排查并填写《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附件2)。
2.各二级学院要专题组织学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3),精准把握2026年检查要点、新增条款和管理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验室专业特点、危险源类型、实验教学与科研开展情况,制定可操作、可落地、可核查的自查实施方案,明确自查范围、内容、步骤与责任人,对所有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无死角安全自查。请各二级学院按要求进行自查并撰写《实验室安全工作自查报告》(附件4)。
3.各二级学院根据《合肥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校实〔2025〕1号)要求,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动态更新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和实验室安全信息牌。
(二)隐患整改与闭环落实(贯穿全年,9月15日前完成阶段整改)
1.各二级学院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所有隐患整改要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根据自查和整改情况,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5),同时撰写《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附件6)。
2.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需要,梳理实验室功能、面积、实验员、安全员等信息,填写《实验室基础数据信息表》(附件7)、《实验室三级管理人员信息》(附件8),数据应真实可溯、要素完整无缺,杜绝错填漏报。
(三)学校检查与省级督导配合
1.学校将组织现场复核,重点检查台账建立、隐患整改、制度落实等情况。
2.各二级学院全力做好省教育厅实地督导调研准备,重点围绕责任落实、风险管控、危废管理、安全培训、隐患整改等开展自查自纠。
三、材料报送要求
6月15日前,报送《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附件2)、《实验室安全工作自查报告》(附件4)、《实验室基础数据信息表》(附件7)、《实验室三级管理人员信息》(附件8)。9月15日前,报送《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5)、《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491756991@qq.com,纸质版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508室。联系人:李娟,联系电话:15305608556。
特此通知。
附件:
1.《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
2.《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
4.《实验室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5.《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6.《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
7.《实验室基础数据信息表》
8.《实验室三级管理人员信息》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