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外实验室专项检查和备案的通知》(皖教秘科〔2024〕14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执行。
请各学院、相关单位于12月10日下班前将《合肥师范学院校外实验室信息备案表》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办公室(行知楼508),电子档发送至邮箱443459223@qq.com。没有校外实验室的,请零报告。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外实验室专项检查和备案的通知
附件2:合肥师范学院校外实验室信息备案表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