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2  编辑:刘湘湘  核稿:刘湘湘  终审: 魏征  点击: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92号)文件要求,为了解高等学校实验室状况,做好实验室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要求,我校将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由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统计与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统计内容

本次统计2023-2024学年(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的实验室信息数据,具体内容为:

1. 贵重仪器设备表(SJ3)

统计本学年各实验室实验授课教师及实验员的获奖与成果、科研及社会服务、论文与实验教材情况、开放实验、学生获奖等相关数据,使用人进行填报。

2. 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统计本学年纳入教学计划且实际开出的教学实验项目基本信息以及实验者的类别和人数等相关数据。

3.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统计本学年各学院实验授课教师及实验员基本信息、学历和非学历培训情况,人员编号填写教师本人工号,其他信息请按照实际情况填报。

4.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统计2024年8月31前各实验室的使用面积、类型、类别和所属学科等相关数据。

5.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统计各实验室个数、实验面积情况,经费投入情况等相关数据。

二、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4年9月10日前完成填报和审核,将电子档打包发送到邮箱:443459223@qq.com,纸质版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交到行知楼508。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实际情况进行汇总和填报。

2.各单位在上报数据前,应加强数据的校核,检查各部分内容之间数据、名称及代码的一致性,以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表SJ3-SJ6中相关字段填报说明。

3.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应注意与全省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相符合。

4.联系人:刘湘湘,联系电话:65111875。

附件:表SJ3-SJ7、填报说明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日

友情链接:

锦绣校区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 邮编:230601 滨湖校区地址:合肥市黄麓科教园区书香路 邮编:238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