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日期:2025-10-17  编辑:刘湘湘  核稿:魏征  终审: 赵朋  点击:

学生实验守则

一、参加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遵守课堂纪律,不得动用与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二、实验前,应熟悉实验内容、目的、要求、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实验准备工作就绪,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使用仪器设备进行实验。

三、实验中,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服从指导教师的指导和安排,在指定位置做实验,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各种实验数据,严禁抄袭他人实验结果。

四、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发现安全隐患时,立即向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报告;发生安全事故时,应保持镇静,迅速采取措施(包括切断水源、电源、气源等),立即向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报告。

五、实验完毕,按要求分类收集和存放实验产生的废弃物,整理仪器设备,打扫实验室卫生,关好水源、电源、气源、门窗等,经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六、对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或损失的责任人,学校将视情节对其予以严肃处理。

友情链接:

锦绣校区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 邮编:230601 滨湖校区地址:合肥市黄麓科教园区书香路 邮编:238076